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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体育注册国际空运空运物流查询平台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
编辑:小编 时间:2024-04-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杏彩体育平台注册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项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586.26万元。具体如下: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金融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金融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本集团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年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811,148.96元,其中: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580,607.96元;商誉减值损失9,230,541.00元。其中商誉减值事项已由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4)第YCV1019号)。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023年度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5,862,597.75元,共计减少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862,597.75元,已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存货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变更为加权平均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计政策依法作出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投资并购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迪度”),该公司从事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根据其行业特点,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因此公司决定将存货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变更为加权平均法。公司在投资并购广东迪度之前的存货历史采购价格相对稳定,部分存货具有品类多、价值低、周转快等特点,确定本项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故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于使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备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②对于企业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安排中规定的条件。

  ③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①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①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②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①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用于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的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的成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的影响金额不重大,本公司不拟就上述影响追溯调整本公司2023年1月1日年初未分配利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确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故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履行的审议事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较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属于较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及投资收益存在风险的可能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拟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文进行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中第一项至第六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现金分红机制,公司全面梳理了相关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等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制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在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限额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此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2023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与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了票据池业务,业务开展良好,未发生超过授权额度的情况。因12个月的授权期限已满,故申请再次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具体业务内容如下: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协议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据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用于支付承运商运费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鼎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汇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瑾尊越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24年5月14日和2022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到北京市朝阳区石各庄路99号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登记。(联系电线、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2023年度经营和利润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战略发展要求,制定2024年度预算指标。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393,296.1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086,999.03元,未分配利润716,269,930.3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长久物流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际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

  公司为汽车行业提供综合物流解决方案的现代服务企业,服务对象主要为汽车制造企业,归属于汽车物流行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8354),按照业务类型的不同,物流企业又分为三类: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服务型。公司属于综合服务型的汽车物流企业。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商务服务业(L72)。

  汽车物流行业依托于汽车行业,伴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而发展;2006-2023年间,我国汽车产量从727.97万辆上升至3016.1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72%。根据LMCAutomotive数据统计,2023年全球汽车销量为9400万辆,较2022年增长11%。中国市场汽车仍位列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中国汽车市场表现超预期,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达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年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国内汽车行业的繁荣,未来对国内汽车物流行业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利好。目前,国内汽车保有量大约在3.36亿辆左右,千人汽车保有量从原来不到10辆快速增长到超过230辆,达到全球平均水平。目前发达国家千人汽车保有量总体在600-800辆的水平,考虑到人口规模、区域结构和资源环境的国别差异,我国未来随着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消费不断升级,城市化逐步推进,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仍然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未来汽车销售市场仍具有较大的上升空间,从而保障汽车物流业务长期持续增长。但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扩张,造车新势力崛起,近两年持续不断有实力雄厚的新参与者涌入,市场逐步由增量市场转化为存量竞争市场,尾部企业将面临淘汰重组,行业格局还会进一步调整,在对汽车企业的新能源、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的要求提高的同时,行业价格战可能会更加激烈。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品牌力和产品力的不断增强,新能源汽车产销保持快速增长趋势,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个百分点。2023年,中国汽车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跃居全球第一,中国自主品牌产品已经出口至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真正实现了国产车遍布全球。滚装船是汽车运输的专用船舶,航运经纪机构克拉克森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6500标准车位的滚装船租金已从2020年中的1万美元/天上涨至11.5万美元。中国自主品牌汽车“走出去”战略实施进程加快,国际汽车物流需求也随之大增,将给国内汽车物流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和境外物流业务的拓展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

  长久物流是一家为汽车行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现代服务企业。公司致力于通过服务体系标准化、信息化的提升,服务网络完善度、覆盖度的拓展以及智慧物流解决方案的创新,不断提升综合物流服务质量;通过领先的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打造高质量、高性价比的梯次产品、储能产品,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助力弱电网地区的电气化进程。目前,公司的核心业务为整车业务,包括可为客户提供整车运输、整车仓储、零部件物流、社会车辆物流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等多方面的综合服务。在国际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开拓海外发展战略,通过合资合作、设立海外子公司等方式打通亚欧汽车运输通道,拓展高端汽车进口和民族品牌汽车走出去相结合的双向物流服务及其他货物运输服务。新能源业务方面,专注于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储能产品生产制造。

  整车业务包括整车运输、整车仓储、社会车辆物流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等多方面的综合物流服务。其中,整车运输是指将商品车从汽车生产厂商运至经销商的过程,包括乘用车运输和商用车运输,乘用车运输是公司目前最核心的业务,是公司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整车仓储是承接整车运输客户的委托,根据汽车生产厂商的计划需求组织车辆的在库及出入库管理。同时,公司还拥有协助货主企业与实际承运人进行智能匹配并提供高质量运输服务的网络货运平台业务。

  国际业务主要依托中欧班列、国际海运、国际公路、国际空运等方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门到门综合运输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国际货物的整箱运输和拼箱运输、集货、分拨、仓储、贸易、保税、报关报检等业务,所承运货物主要包括整车、零部件、化学品、电子产品、轻工产品、机械设备、大宗货物等。

  新能源业务主要利用公司多年积累的产业链优势,并依托控股股东长久集团丰富的汽车产业布局资源,为主机厂、动力电池厂商、动力电池原材料及相关化学品生产厂商等产业链客户提供传统物流、仓储服务服务,并围绕汽车后市场,提供动力电池回收、逆向物流、梯次利用等服务及产品,推动动力电池回收渠道建设,打造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及储能全产业链闭环,推动全球弱电网地区电气化进程。此外,公司通过储能产品及V2G技术,形成“光储充检放”一体化解决方案,提高电网消纳,助力新型电网建设。

  国内汽车物流行业内主要以大型汽车生产厂商控股或参股的物流企业为主,其承担着保障所属汽车生产厂商物流任务的责任,物流订单稳定。随着物流行业的创新发展及国家公路治超政策的全面实施,国内汽车物流将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专业化、现代化”。鉴于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日益成熟的汽车生产厂商物流管理模式,将物流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已成为汽车物流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长久物流作为独立于汽车生产厂商的第三方汽车物流企业,在拓展汽车生产厂商业务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公司充分发挥第三方物流的比较优势,搭建了更加开放的客户及运力整合平台,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目前发布的2023年民营物流企业50强排名,公司维持国内独立于汽车制造企业的第三方汽车物流企业龙头地位。

  公司是业内率先探索承运商运力模式的领先者之一,自“9.21”政策实施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治超政策,面对整个社会合规轿运车严重不足的情况,公司率先为行业树立典范,陆续采购中置轴轿运车2450余台,采用无车承运合伙人模式经营,既推动了整个轿运车行业的合规化进程,又加强公司运力保障,进一步促进并推动行业整合。同时,公司仍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物流网络建设、物流方案优化及提升车辆调度管理能力上,帮助各汽车生产厂商实现物流资源互通,使得汽车生产厂商相对集中、规模较大的物流需求能与相对分散、单个规模较小但调度灵活的社会运力有效对接。

  现阶段国内动力电池回收市场的回收渠道主要包括主机厂、电池制造厂、公共车辆运营公司(如公交车、出租车公司等)及消费者(主要是汽车销售终端)渠道。公司多年来深耕汽车产业,拥有大量的主机厂客户;公司控股股东长久集团旗下的汽车板块作为全国领先的汽车销售集团,拥有丰富的4S店资源;同时公司发挥物流企业处于产业链中间环节的优势,积极拓展上游电池制造厂及下游公共车辆运营公司,构建全覆盖的动力电池回收渠道。回收后的动力电池经过严格的筛选、配组等环节,通过公司领先的梯次利用技术,再制造为梯次户储及工商业储能产品,并销往弱电网国家和地区。此外,公司也采购新电芯用于储能产品的生产制造。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杏彩体育注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3亿元,同比下降4.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39.33万元,同增长291.7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岚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杏彩体育平台注册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4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及投入的工作量,公司及子公司拟支付信永中和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总额13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32万元),预计较上年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一)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审查了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等材料,认可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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